另外,市人社局提醒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认定可享受中额费用病种待遇,此前已选定点零售药店作为病种费用结算机构的,应于2016年2月1日前,重新选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
据介绍,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是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原个体工商户的零售药店,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变更或到期延续时,可以按照2014年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后,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或申请经营许可。如未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不能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提个醒
部分政策已实施
据市人社局介绍,目前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可用个人账户支付在珠海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第一类及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国食健字保健食品费用等惠民政策,已于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而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可用个人账户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及大病救助保险的费用,由于涉及到保险公司等多个方面,因此目前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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