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儿医保年度缴费共计150元,即每月12.50元,由参保人的监护人承担75元,即每日6.25元,市财政每人补贴75元。
(二)首次参保少儿须缴纳社会保障卡制卡费,每张卡为20元。
儿童医保参保人每人每年筹资标准100元,其中个人只需要缴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对享受低保待遇、特困救助待遇、优抚待遇、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以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各类群体,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儿童医保参保后,可以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四种待遇。
一是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二是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三是门急诊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四是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死亡补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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