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我省正式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居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将“合二为一”,实现并轨。
各试点县(市、区)基本建立起“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通知提出,2015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简称“整合工作”),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扩大改革试点,其他市选择2至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2016年12月31日前,各试点县(市、区)基本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
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在全省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试点县(市、区)新农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规范的整合程序,妥善处理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在尽量缩短整合时间的同时,确保各项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建立起统一的居民参保人员数据库
通知提出,2016年2月底前,各市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县(市、区)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2016年3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6年4月底前,各市要完成试点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底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