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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案例:怎么在新单位续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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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5年前在栖霞某单位辞职,现在在芝罘区新单位要缴社保。目前手上只有社保小红本。原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和入职登记表丢失,请问我在新单位续缴社保要如何做?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属于随子女居住,您可以按上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咨询:企业少报或少缴社保基数如何申诉?

  答复:宣传社保政策是我们社保经办机构应尽的义务。根据省劳动厅《关于执行省政府鲁政发[2006]9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6]51号)规定,凡以按规定落实了缴费公示及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或虽未实行缴费公示及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但法律、政策规定期限内本人未对缴费工资提出异议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单位和职工个人的补缴申请。经劳动监察或社会保险稽核发现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而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将追缴的单位缴纳部分并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我市自1996年便开始实施个人账户对账制度,因此,对于2014年的基数不实问题,建议您尽快到社保稽核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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