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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社保卡将取代医保卡 广西区内异地就诊或购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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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12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梧州市将于近期向全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届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广西区内异地就诊或购药直接结算......
  另外,梧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全市制发卡工作量大,发卡工作将采取分期分批制卡方式进行,因此可能存在同一单位分不同批次、时间领卡的情况。社会保障卡由参保人员签领并激活后,原医保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将安全转移至社会保障卡,原医保卡的医保功能自动作废,但金融功能可继续使用。市民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首次持卡就医购药时须使用初始密码。同时,为确保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安全,领卡后应尽快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到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的收费结算窗口或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修改密码。

  此外,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原医保卡可正常使用,不影响参保人原有正常业务办理和待遇享受(如医保就医购药、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不过梧州市社保局将会根据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确定原医保卡停用时间,届时会提前进行公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到自治区内其他城市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凭社会保障卡和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介绍信》到转入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医疗费用方可在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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