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说,新政明确,“已参加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城乡参保人员,或毕业前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毕业年度大学生,在成都就业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随用人单位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初次参保12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
这意味着,大学毕业生因新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足12月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将成为历史。
焦点3:不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
参加医疗保险,南充籍的小王还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我在老家乡下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在成都工作的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果我因病住院了,我岂不是可以报销两次?
从政策的规定来看,小王只是想得有点美。
成都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政策,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