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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放开异地高考:父母一方连续交三年社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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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广东异地高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粤参加高考。
  该人士表示,为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问题,根据随迁子女高考人数规模,广东积极争取外省院校多投放广东招生计划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几年来,广东省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2015年一本院校录取率还有较大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东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为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创造了条件。”

  该人士透露,2016年广东还会继续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广东投放的招生计划数,进一步提高广东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教育部也明确要求部属重点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向生源大省倾斜,适当向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增加计划数。”

  新调整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三是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四是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此前要求父母就业地与子女学籍所在地必须在同一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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