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去年1月29日通过,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至今已9个月。
1 社区养老
家庭病床医疗费将医保报销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耿玉田介绍,2015年1-10月,全市新建老年人家庭病床数252张,为符合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老年人免费查床1588次,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170余万。
考虑到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未来市人力社保局将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社区卫生机构为患病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并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查床费、治疗医药费,此外还将报销起付线降低50%。
如果老年人出院后24小时内建立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按连续住院计算,无需再支付起付线。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徐仁忠表示,这样将进一步减轻居家养老患病老年人的医药费负担。
此外,北京将推进老年人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优待措施,对老年人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实行“三优先”服务,免收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每年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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