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分担。社会风险应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个人、用人单位、国家都应承担社会保险责任。
(3)国家干预和主导。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单位和个人参加,政府参与组织社会保险的组织和运作。
社会保险的功能
(1)防范风险,包括人身风险与工作风险。人身风险又包括年老、疾病、工伤、生育风险,工作风险包括失业风险。社会保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遭遇风险时因独木难支而陷于困境甚至绝境,保障其生存尊严。
(2)维稳功能。社会保险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不仅可以使社会成员产生安全感,还能缓解社会矛盾。
(3)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设立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4)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于那些暂时退出劳动岗位的社会成员,社会保险可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力的供给和再生产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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