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待遇、大中型水库移民待遇、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均有提高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三个档次均提高75元,即一、二、三档分别从每人每月450元、400元、350元调整为525元、475元、425元;基本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从80元调整为90元。
另外,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养老保障待遇从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450元;我市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由每年6000元调整为每年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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