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的地区已覆盖全国31个城市,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模式是对基本医疗的政策衔接和有效补充,补偿的范围包括了基本医保不报销的自费药部分和进口药部分,将有效减轻国民医疗支出负担、提高医保经办效率、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保服务质量.
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很快就要进入百姓生活了!日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家保险机构获准成为首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记者了解到,几家公司的产品已研发好报监管部门备案,一经放行将于第一时间上市。
覆盖全国31个城市
2015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年均2400元,平均到每月是200元,这相当于购买税优型健康险的个人每月个税免征额从3500元提升到了3700元。再简单点理解,买了这类产品,就可以少缴税,相当于以较低的价格为自己又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
税优型健康险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还不止这些。2015年8月中国保监会印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不得拒保”的规定突破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同时,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之所以要设置个人账户,一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保,以使更多人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二是可为被保险人积累一笔医疗费用,以减轻被保险人退休后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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