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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喊多领待遇的市民尽快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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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报道:在顺德领“城乡居保”,在老家又领待遇而被“停保”?多年前已把户口从老家迁至顺德的刘婆婆,在老家退掉了多领的城乡居保待遇后,昨日,在顺德社保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下月有望恢复在顺德领取待遇。
  据了解,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健康运行,从今年1月起,顺德社保部门集中开展针对城乡居保(原新农保)多领养老待遇的追收工作。截至11月底,大部分的多领待遇人员已确认退款,但仍有个别人员未退款或未到社保部门确认退款信息。有关负责人提醒,这部分市民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该负责人介绍,除了重复领取待遇,领取待遇期间死亡迟报也是造成多领待遇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老人当月过世,没及时申报”。他提到,及时退回多领待遇是参保人或其家属的义务,拒不退还多领待遇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链接

  拒不退还

  或被起诉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有对通过各种非法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进行规定。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在丧失领取待遇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且拒不退还的,按骗取金额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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