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那么,201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小编表示,以上海市为例,201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一)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急诊医疗待遇具体为: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二)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待遇具体为: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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