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公布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北京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重点保障的5类困境儿童,包括孤儿弃婴、0-3岁的困境家庭婴幼儿等。其中对于0-3岁的户籍困境家庭婴幼儿,北京将引入
重大疾病和
意外伤害保险,如患重大疾病,保险将可赔付或报销医疗费用1万-5万元。
北京困境儿童有3.7万人
今年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日前也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了重点保障的5类困境儿童。根据《意见》,北京市重点保障的困境儿童包括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病残疾儿童;残疾儿童;0-3岁的困境家庭婴幼儿。
记者从市民政局福利处了解到的数据,本市现有户籍儿童总数约166万。其中,有效数据显示,全市低保贫困家庭儿童1.7万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0.7万人,孤残儿童、大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各类困境儿童约1.3万人。
困境儿童上大学仍可享生活保障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各类困境儿童的保障标准。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类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生活保障待遇,直至毕业。
此外,这些困境儿童因类别划分存在交叉、重合的,可按照择高原则申请本市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待遇或其他相关生活补助待遇,不重复享受。
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管理,结合中央对地方孤儿生活费补助,统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落实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