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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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参保,在外地如何就医?
市民刘女士:扬州市的参保员工调入外地后,社保仍然在扬州市缴纳,那么在异地门诊及住院可以报销吗?如何办理?
12333热线:扬州市区(广陵区、开发区和原维扬区)长时间在外地居住超过6个月的人员,应填写《扬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居外地申请表》,报社保中心批准,选择当地2-3家定点医院就诊。报销时携带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明细、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就诊病历、医保证、卡、历,于每月1-10日到市社保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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