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是广州地区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单位。
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开发及维护跨行托收及支付渠道,确保社保待遇的发放及社保费的征收、代理扣收业务所支持的银行需覆盖省内大部分商业银行。
4.在中国境内经营社会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代理收费、约定收费等资金清算业务5年以上;最近连续3年未受到当地监管部门重大处罚;广东省内具有2次以上承办其它城市社会保险费代理扣收业务的经验。
5.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及保密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我公司只接受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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