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健康体检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符合参(续)保条件的人员在办理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后,可在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确定体检承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其中,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银行委托扣缴业务的人员,可在扣款成功后至就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体检医院、体检时间的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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