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立国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
报告中称,在关于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方面,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有些地方和部门对老龄问题缺乏战略思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思想准备和应对能力不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体制机制不健全。为此,各有关部门通过宣传引导、出台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执法检查以来,甘肃、安徽、上海3个省(市)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目前共有8个省(区、市)完成了此项工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老龄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加快修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文件。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财政部、保监会继续鼓励发展补充
医疗保险和商业
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开展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了15个城市试点,利用1—2年时间,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继续鼓励各地对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生活和护理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等部门继续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的相关支付能力。
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各相关部门通过加强规划、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医养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6年6月,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发展养老服务的重点任务和要求。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编制《“十三五”养老体系规划》,拟在统筹规划养老体系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