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外来工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统筹金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55%、其他医疗机构40%的比例支付。普通门诊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不滚存、不累计。记者注意到,外来工的上述医保待遇与灵活就业人员普通门诊享受到的待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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