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日前联合卫计委就《关于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再次向各省厅征求意见,预计
医保支付标准正式稿最迟于3月出台,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有望同时发布。与此前按比例报销方式不同,其最大亮点在于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的药品销售价之间存在的价差允许医院留存。因此,医院有动力压制药品价格。
如此一来,仿制药市场竞争格局将发生剧变,临床必需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工业企业价格压力或有所减轻。对于性价比差的药品,通过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控费、医院药占比考核等措施,引导医疗机构结构性减少此类药品用量,其减少的份额将转化为优质仿制药和创新药的市场。
疗效与价格均衡成着力点
“医保支付标准将与医保目录一起出台。”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人社部等部委制定规则,省级政府制定具体政策,统筹地区制定支付方法。”
“医保支付标准”是指三大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医保基金根据药品的支付标准及医保支付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称“定点机构”)支付药品费用。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意见稿》的着力点在于药品的疗效和价格二者的均衡,强调性价比,以免主营高价药和辅助药的供应商总想打医保盘子的主意。政府强调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减轻药价虚高所带来的困扰,减少政府对药价的直接干预。多年来,政府部门主导的药价审批机制、招标集采效果不佳。
在近两年的医改中,为维持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营,监管层接连出台药品降价的组合拳。如实行医药分开,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并对医院药品销售实施零差价,以减少医院对药品销售的依赖。同时,通过GMP升级和飞行药检来提升生产水平;通过一致性评价提升药品品质;通过注册改革提升新药含金量,多角度、多方面地进行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扶优汰劣,从源头上减少药企数量。此外,强化支付方角色,总额预付、临床治疗路径和医保支付标准先后问世。在流通环节上,采用“两票制”和“营改增”压缩流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