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申报慢性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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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石市城乡居民慢性病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近日石市城乡居民慢性病2017年第一次认定具体办法正式对外公布。城乡居民需要办理慢性病认定的参保人(以下简称申报人)须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乡镇卫生院、高校等(以下简称医保协管员)咨询相关慢性病认定流程并递交资料。
17.活动性肺结核1000元;
18.帕金森氏病1000元;
19.重症肌无力1000元;
20.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1500元。
注: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