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中央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自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发以后,各地狠抓贯彻落实,全面持续推进此项工作。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制度整合的文件,作出了工作部署。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程中,人社部门应抓好哪些关键环节,才能保证在制度整合平稳推进的同时,提高参保居民的满意度?为此,笔者日前采访了2016年就较早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统筹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局长金淑丽。
机构整合是关键制度整合是重点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影响人数多,责任重大。齐市在整合中确定了机构整合是关键、制度整合是重点的思路。
过去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造成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立以及基金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现在实行制度整合,其目的就是要实现制度上的公平公正和经办的高效快捷,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让参保居民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
要实现这一整合目的,首先是明确责任,而机构整合就是明确责任的具体体现。齐市主要领导在综合考虑之后,明确了城乡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并将其提升到了更高的战略意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开展医保城乡统筹改革纳入“城镇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三化”建设宏伟战略中,通过整合扩大参保覆盖面、缩小城乡差别,为带动城镇人口增量、化解房地产库存等提供有利条件。
为了做好机构整合,齐市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要求发改、卫计、编办、财政等部门要有大局观念,要敢于担当,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协调配合,共同服务改革大局。该市还建立起了考核督导机制,责成市委考评办和市政府督查室分别将城乡医保统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年度考核和督办事项中,定期通报、传导压力、务求成效。
齐市在制度整合中,遵循“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制定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该办法不是将新农合政策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简单的叠加,而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把握两项制度运行的规律,精准设计,围绕政策,普惠于民。特别是该市“一制三档+特殊人群”(一个制度、三个缴费档次和特殊困难人群财政予以补助)的缴费政策,既没有增加农民的缴费负担,也没有降低城镇居民的待遇水平,反而两者均突破了原有的保障水平,制度整合的放大效应得到充分体现。整合初期,齐市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为77%,今年达到82%,参保居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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