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患了大病,便会给普通家庭经济带来沉重的压力,产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自从2012年我国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以来,不仅缓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也同时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相关人员表示,通过不懈努力,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地方试点到全面推开,逐步扩大了覆盖人群,不断提高了保障能力。“2017年,我国将在确保群众基本
医保报销比例不降低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大病保障受益水平,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
我国大病保险制度累计支付超过300亿元
“目前,我国用于解决城乡居民大病费用负担的有多项政策措施:新农合大病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雪非介绍。
据了解,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据悉,大病保险2012年在我国开始试点,对基本
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仍较大的城乡居民,合规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2015年,在试点基础上,由国家主导在全国推开,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在近日发布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也要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全国推开,这项制度的效果将会逐步显现。”顾雪非指出。
数据显示,目前大病保险业务累计支付超过300亿元,个案最高的赔偿达111.6万元。
“大病保险是实实在在的,自从大病保险制度设立以来,保障水平和筹资水平在不断提高,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得大病家庭的经济负担。”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关节科主任温建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