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养老惠民工作力度,去年江苏省财政安排了20亿元新农保补助资金,根据各地财力状况的不同,按照每人每月40元、30元、20元、1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同时,各市县财政配套安排了44.67亿元新农保补助资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底,江苏新农保参保人数已达1514.56万人,参保率达99.42%;享受基础养老金人数达746.99万人,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99.76%。
扣除部分农民就业的流动性和居住变化因素,江苏已在国内率先提前实现了参保和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的这两个“全覆盖”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整整提前了10年。
想方设法提高农民养老保障
江苏不仅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新农保的两个“全覆盖”,还致力于提高养老金标准,竭尽全力为农民提供更多养老保障。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实施的每人每月60元的省定基础养老金标准,高出国家确定的55元标准。在无锡市锡山区,基础养老金标准被统一设定为每人每月180元,而苏州昆山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达到每人每月340元。
此外,为鼓励参保人“长缴多得”,在个人账户养老金外,江苏部分地区还在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
在常州市武进区,农民缴费期限满15年、缴费档次选择600元的,除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外,统筹账户养老金还有每月108元,两项共计发放养老金168元。
南通市海安县对缴费满15年的参保农民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每满一年增加月养老金3.5元,即缴费超过15年的农民,在每月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发52.5元缴费年限养老金,两项共计发放养老金1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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