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可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缴纳工本费。如果用支票缴纳工本费,收款单位名称应填写为“广州财政代收款”,并且单位经办人须在用支票办理缴费手续三个工作日后再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领取《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并领卡。
3、领卡。前往医保开户银行窗口领取社保(市民)卡,需出示或提交以下资料: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第三联)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第四联)。
(三)注意事项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参保单位实际领卡人数与上月参保登记人数不一致,请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5个工作日内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社保(市民)卡业务窗口办理领卡人数确认手续。办理时,请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离职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发卡
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温馨提示:
持卡人可以到哪里办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业务?
持卡人可以到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代理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相关业务。可办理的具体业务是:社会保障(市民)卡挂失、解除挂失、补卡、换卡、注销、更新信息、信息查询、医保帐户密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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