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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社保补贴政策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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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下月起,有五类企业及个人可按不同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此外,六类就业困难人员下月起也可享受社保补贴。
  五类企业及个人包括(1)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2)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3)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从事并申报灵活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失业人员;(5)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一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残疾失业人员;(6)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前五款条件之一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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