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国家颁布了那些有关法规?哪年提出“在全国城市基本实现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关于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法规是什么?
实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国家颁布以下法规:
1994年7月颁布《劳动法》;
1994年12月原劳动部颁发《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
1995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其中对生育保险提出了目标要求。“在全国城市基本实现生育费用社会统筹。”“改革女职工生育保障制度。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由企业管理逐步改为社会统筹管理,这项改革由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所有企业。”
1995年11月原劳动部颁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通知》(劳部发[1995]412号);
1996年1月原劳动部社会保险司下发了《落实<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通知>的意见》(劳险司函[1996]1号);
1996年7月原劳动部颁发了《关于印发<劳动部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劳部发[1996]215号);
1996年12月原劳动部和国家科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全面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6]414号);
1997年7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转发<关于研究深入开展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妇儿委字[199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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