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答: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
冒领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责任:
办机构根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为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工资的1%。
问:冒领失业保险金的表现及处罚如何?
答:冒领失业保险金的主要表现形式:
(1)国有、集体企业转制后继续正常运作,并招用原有的职工,当中有部分办理了领取失业金手续的人员又回到原单位工作。单位与这部分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单位没有为这部分人参加社会保险,边领取失业金,边参加工作领工资的情况。
(2)一部分失业人员办理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找到工作后,不办理停领失业金手续。由于用人单位参保意识薄弱,没有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保险,使该部分人员继续领取失业金。
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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