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站 预防失业?
经过金融危机的实践,促进就业已经成为失业保险制度的一个积极内容。
当前或者今后,我国的实际国情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将给就业带来双重影响。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初期,伴随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控制过剩产能力度的加大,将会带来新的失业问题;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加快也会催生出一些朝阳产业、绿色职业和新兴企业,相应会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企业迫切需要获得政府支持。这就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有专家认为,要想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作用,就必须将这一被实践证明的成功做法尽快长效化、法制化。这是保持我国就业局势长期稳定的必然要求。
实际上,失业保险基金的形成是来自企业与职工的缴费。将这部分基金的一定比例用于企业和职工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体现。从这个逻辑出发,将基金用于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是将失业防线提前,也就是说实现预防失业的功能。
国际经验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世界各国都相继启用了预防失业政策措施。欧洲国家大多是用国家财政来防失业,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国家则是以失业保险基金为基础预防失业。可以这么说,不管资金来源如何,预防失业已成为各国共识。
因此,为顺应当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大趋势,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作用提升到法律层面,不仅有实践成果,时机也已成熟。专家建议,社会保险立法和失业保险法规制定,应该体现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的功能。这样才能使我国立法更贴近中国促进就业治理失业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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