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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失业保险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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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海省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加困难群体收入,省政府调整失业保险金,在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我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办法和标准,是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确定的,由于当时全省还没有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费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补助标准较低。

  目前,全省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必要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办法改为统一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即可以有效接续其医疗保险关系,同时又能享受到与其他参保人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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