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转移 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跳槽去新的单位,失业保险转接的办理很简单,只要将姓名、身份证号、新单位提供的缴费基数,通过社保软件报到社保中心,之前缴纳的部分都可以转到新单位。
北京某社保代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遇到过劳动者从事业单位跳槽到企业工作的情况,由于之前的事业单位没有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劳动者只能从零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褚福灵指出,之前没有交就没有记录,也就不能享受到保障,现在有的地方可以补缴,但没有统一的规定。
如果要跨省转移失业保险,目前的渠道还不是很畅通。《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但对于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否与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该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如果只转关系不转保费,转入地自然不太“心甘情愿”。
据了解,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四省市于2009年签订了《长三角地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及待遇享受的合作协议》,以探索失业保险跨省市转移的发展模式。
按照协议,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在长三角地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发生工作变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按迁入地标准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参保人失业期间到外地居住,可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到新居住地领取失业金。
案例:岳某是调动工作进京落户人员,其档案已经转到了新的工作单位。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进京落户人员调入本市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由其原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并注明累计缴费时间。
调入60日内,用人单位到其参统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失业保险费接续手续。按本市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进京落户人员,转入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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