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
试点以区县为单位同时具备4个条件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以区县为单位,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工作需要进行试点工作。试点政策执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同时,开展试点工作须同时具备 4个条件: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状况良好、基金收入持续增长;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当期支出不需要同级财政补助。
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保证支付24个月以上失业人员相关待遇;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支出范围相应扩大增加13项支出项目
据了解,对于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符合试点条件的区县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就业工作需要和基金承受能力。
可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扩大到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这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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