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
市本级,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高新区
(巩义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为1.5%)3%降为1%(单位费率由2%降为1%,个人费率由1%降为0.5%)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洛阳
市区(含七区)3%降为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濮阳
市本级(不含县区)3%降为1.5%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安阳
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3%降为2%(单位费率由2%降为1%,个人费率仍为1%)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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