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广州劳动保障局获知,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791元,并且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都得到提高,同时,在广州工作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都可以领取保险金。
最低工资标准未涨,失业保险金先增。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知,自2009年9月1日起,本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791元/月,同时提高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
失业金每月增加103元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规定,市劳保局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自9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提至791元/月,比此前688元/月标准增加了103元。
据悉,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现在失业保险金提高是否暗示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市劳保局有关人员表示,因大环境影响,全市失业率有增高,增发失业金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并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铺垫。“何时调整最低工资,调整到什么标准,还要看实际情况”。
记者注意到,因未调整最低工资,向来与失业金同步增高的医疗补助金暂无变化,仍为86元/月。
农民工一次性补助提高
除失业保险金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将提高。具体标准是: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后每多参加失业保险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
广州就业形势究竟怎样?市劳保局局长崔仁泉曾表示,本年度的失业情况取决于金融危机的走向和对中国的实体经济的影响深度。他认为,200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肯定要突破3%,但肯定会控制在3.5%以内。
据悉,以广州就业总数而言,失业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全市将净增五六万失业者。
外地人也能领失业保险
外来工能否享有失业保险待遇,与本地人一样领取失业金?已于去年实施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和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也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政府就业援助及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也就是说,只要在广州居住满6个月,失业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6个月并进行了就业登记,非穗籍人员也能领取失业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