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加名不一定保险
8月初,办理保单加名的客户开始明显增多。记者从太平人寿、信诚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门店了解到,前来咨询保单加名的,以咨询保险受益分配的为主。
采访中,记者就遇到前来咨询加名事宜的刘女士。她丈夫婚前投保了50万元定期寿险和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只有法定受益人。她想咨询自己是否有受益权。对此,信诚人寿江苏分公司客服部客服专员贾亢骏解释,若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出险身故,赔偿金归法定受益人。即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三者受益权平等。理赔时,需要协商分配,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若指定受益人,赔偿金将无条件归指定受益人所有。他建议,刘女士及其公婆可以同时成为指定受益人,并安排好受益比例。这样既合情理,手续也不复杂。
不过,太平洋保险江苏分公司业务经理坦言,保险“加名”其实对婚姻的保障性不大。基本上分为三类情况:一是夫妻双方正在办理离婚但还未离婚时,丈夫出险身故,若受益人有女方名字,则可受益;其二,重大疾病等保障型险种所有保障都是针对被保险人,一旦发生赔付,也只是对被保险人的治疗进行赔付,不能参与财产分配;还有就是投资型险种,该类险种不管有没有名字在离婚时都参与财产分配,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其现金价值和红利一般为夫妻二人平分。
受益人可随时追加、更改
“尽管保单加名对婚姻的保障性不大,但保户还是应重视指定受益人。”平安寿险江苏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当保户未指定受益人时,被保险人出险身故后就会将法定受益人默认为受益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时,身故金就会首先用于偿还被保险人的生前债务,指定受益人则不然;父母的保险金在指定子女为受益人后,其子女离婚时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参与财产分配,否则,其子女的配偶也可参与分配。因此,投保时一般都建议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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