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介绍
1.定期保障,满足特定时期更高的保障需求。
2.费率低廉,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高残。
3.期满型设计,可与相应年期险种组合,提高全面保障程度。
投保年龄:1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限:可选择10年、15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交费期限:5年或同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
1.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及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2.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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