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30天-65周岁,身体健康者;
《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18周岁-65周岁,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
《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为5年、6年、10年、15年,《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为7年、9年、15年、20年。
交费方式
一次性交付或分期交付保险费。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为3年、5年和10年。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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