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姜先生今年购买了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保险条款中有这么一项:
五、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其中有这样一句:(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
姜先生有这么两个疑问:1.每年都自动存进指定账户怎么会有产生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2.如果是每年都不领取累积了,那怎么又不包括呢?那是不是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都被保险公司拿走了?
专家分析
解答疑问一: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指的是,被保险人在领取福寿金之后身故,也就是55岁或者60岁之后至75岁这期间身故,假设65岁身故了,那么就给65至75岁这10年每年的福寿金和满期金一次性提前给付受益人啦。
疑问二,这个括弧里面的话指的是,如果在60岁至75岁领取福寿金期间身故的责任给付是就给未领取的福寿金和满期金之和。之前返还的生存金不管客户是领取走了也好,或者是未领取走累积生息也好,已经是客户的钱啦,客户都是能拿到的,一到身故的时候就都领回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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