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条款,除另有指定外,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为本合同的投保人本人。
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5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如您选择的交费期间小于5年,我们将不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为:
(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①投保人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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