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被鉴定为全残,本公司自收到全残鉴定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全残额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全残额外年金于本公司收到全残鉴定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3、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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