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独享4198亿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蛋糕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10月11日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相关会议上表示,截至2012年6月末,进入市场运营管理的4198.61亿元企业年金基金全部托管在10家商业银行。冯红还说,截至2012年6月末,在法人受托管理的2483.23亿元年金基金中,有受托资质的3家银行受托管理的资金占比达28.4%;在全部机构管理的1765.37万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银行业占比达到86.6%。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副司长张浩表示,发展企业年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基本
养老保险结余基金保值增值积累了经验。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需要引入安全托管机制,这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商业银行应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在未来养老保障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保监会公布第三批管理险资机构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公布了第三批14家机构获得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至此,共有40家机构获得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公告显示,这14家机构分别是: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博客,微博)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保监会10月8日发布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高营销员待遇和保障。《意见》提出,将选择适当时机和地区先行试点,用3年、5年和更长时间,分别实现阶段性目标和整体目标。据介绍,即将推进的改革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二是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四是改善保险营销员的待遇和保障;五是建立规范的保险营销激励制度;六是持续深入开展总结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