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赔付11亿元
泰康人寿核赔部最新出炉的理赔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7月31日,其银保渠道自2002年以来的理赔金额已经支出了11亿元。据了解,泰康人寿银保渠道理赔案件数量和赔付金额近年来的增长速度相当显着,尤其在2010、2011这两年,银保渠道赔案数量增幅均超过40%,远远超过个险渠道同期10%的增长速度。
“在不同的场合总能听到同一个声音,即银保渠道主要销售理财型保险,保障功能相对不足,但事实表明,不论是意外险还是分红险,面对均等的风险发生概率,银保业务呈现出产品保障功能日渐突出的趋势。”泰康人寿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这一增长势头在今年上半年将依旧延续。2002—2011年间,泰康人寿银保渠道累计赔付30104件赔案,累计赔付金额接近8.8亿元,而在去年上半年,泰康人寿银保渠道共计赔付5342件赔案,同比增长32.13%,赔付金额达1.86亿元,同比增长30.62%,双双实现30%以上的增长速度。
该报告同时揭示,近10年来,疾病身故与意外身故构成了泰康人寿银保渠道理赔责任的主体,如疾病身故占比78%,意外身故占比20%。
“从另一个角度看,银保渠道的赔案数量增速更快,一方面是因为银保业务增长较快,另一方面与其保障责任中多倍保额赔付的产品设计有关。”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这正是目前泰康人寿银保产品的主要特色。
“多倍赔付”的银保定位
去年6月,四川籍被保险人张某在返乡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当场身亡。曾于2009年4月通过银行网点投保泰康人寿“金满仓”两全保险的他,已经一次性趸交了50万元保费,基本保额为52.5万元。
“虽然保费与基本保额的差异性不大,体现出该产品的理财属性,但这款产品除了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外,同时兼顾了意外身故的多倍保障,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情况下,可以让受益人获得四倍保额的赔付,因此,该客户家属最终获得210万元的理赔金。”泰康人寿相关人员对记者称。
类似的案例也发生在江苏镇江。身为私营企业主的被保险人蔡先生,2008年10月通过泰康人寿银保渠道相继投保了“金满仓”两全型保险和“千里马”两全保险(B款),保额合计为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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