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30岁男性,人保寿险温暖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10万,重疾保额8万,附加豁免,20年交费,年交3348元,月保费279元,日保费9元。
1.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最高100,000元。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最高100,000元。
3.豁免保险费:
(1)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进行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第2年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0%进行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豁免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主合同、本附加合同以及保险单或批注单上列明豁免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患上条款中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最高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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