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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禄双喜——实现保障和理财的“双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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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禄双喜两全分红保险产品具有高返还的特点,被保险人在年满75岁之前两年即可领取到基本保险金额的10%的生存金。

  “福禄双喜”是中国人寿第一款两年一返的险种,作为一种新开型的家庭理财工具,它为当前追求稳健理财的家庭提供了很好的选择。该产品投保范围非常广,从出生30天以上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保险人。这款产品具有高返还的特点,被保险人在年满75岁之前两年即可领取到基本保险金额的10%的生存金。被保险人75岁时,将获返还满期保险金,可以轻松养老。另外作为分红险,客户投保后,可分享“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的投资收益。客户在购买“福禄双喜”的基础上,还可以附加两个险种: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充分考虑了客户的额外重疾保障需求。此外,“福禄双喜”还具有保单借款功能,确保资金灵活,当客户急需用钱时,就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获得急用现金,而保障部分依然是有效的。

  据介绍,“福禄双喜”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供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以30岁的李先生为例,为自己投保了“福禄双喜”,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10万元,保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17121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17121元,至保单届满最高可领取376662元。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5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中国人寿按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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