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客户示进行以上生存保险金和附加万能账户价值部分领取,则30岁满期可以领取571,259.91元。
保单生效365天内,被保险人罹患重疾,返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费107.00元;
保单生效365天后,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本附加险保额100,000.00元,(给付条件:确诊满28日仍生存)。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投保人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
保单生效180天内:主合同投保人因非意外原因身故/全残,返还本附加险已交保险费322.95元;
因意外原因,同保单生效180天后;
保单生效180天后:主合同投保人身故/全残,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分红情况:
您可以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
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
假定低、中、高三种分红水平下的红利测算见《保险利益演示表》
其他信息详见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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