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仍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期满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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