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提醒一点,家长们千万不要忽视自己单位给予的补充福利计划,将自己的子女也纳入团体保障计划中。在计划经济时代和上个世纪90年代,儿童的医疗费用多为父母的单位各负担50%,但随着医疗改革的进行,“公费医疗”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因此现在的家长们应该多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商业团体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障福利,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也能让孩子享受到商业保险中通常无法单独投保的门急诊费用保障。
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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