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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搭”跨集团代理效果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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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银保渠道业务受压,个险业务员增速放缓,保险公司不得不寻找新的营销渠道。在进军电销和网销之后,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开始寻求一种合作模式相互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近日,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与永诚财产保险公司两家保险公司之间进行相互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泰康人寿牵手永诚财险闯市场

  4月17日,保监会批准了泰康人寿与永诚财险两家保险公司开展相互代理,而此前保监会相继批准了合众人寿与天平汽车保险公司、新华保险与大地财险、幸福人寿与信达财险进行相互代理销售对方保险公司的产品。

  泰康人寿成立于1996年,在国内寿险公司中去年的规模保费排名第六名,永诚财险成立于2004年,在国内财险公司中去年的规模保费排名第12位。截至今年4月16日,永诚财险已经在全国开设了29家省级分公司。这两家公司都已经初步具备了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属于大型寿险公司与中型财险公司的合作模式。对于此次合作的进程,泰康人寿相关人士表示,暂时不方便对外透露。

  当然,在这个领域最早开始相互代理的要数中国人寿集团、中国人保集团、中国平安集团和中国太保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之间相互代理销售不同子公司的保险产品,但这几家公司称这种代理模式叫做交叉销售,其中中国平安表现比较突出。

  中国平安在其年报中表示,已经建立较为成熟的交叉销售和远程销售管理平台。2011年,平安产险的车险保费收入的51%来自交叉销售和电话销售渠道,中国平安旗下的银行业务也因此受益,深发展及平安银行总计新发行的信用卡中的42.9%,平安银行新增零售存款中的42.9%和平安大华首只基金募集资金的63.3%均来自于交叉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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