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关于股权投资的行业方面,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有较严格的范围,从此前的养老、医疗、非保险金融业以及与保险相关的产业等再增加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且该股权指向的标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近期保监会的险资投资新政也传来暖风,昨天(19日)下午,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通知》显示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
按照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的说法,权益类投资中(包括股票、基金、非上市公司股权等)单一资产投资比例可达30%。该《通知》发布后,此前关于“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的条款宣布作废。
“保监会的投资新政,也给保险资金参与国企和改革扩大的空间。”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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