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大病保险开展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今年春节后,国务院医改办发文,要求各省在今年6月底之前都要启动大病保险的试点工作。在大病保险冲锋号吹起的时候,我们在看到已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了解已开展的大病保险业务在各地暴露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政策予以解决,使得大病保险的推进工作更具可持续性。或许,这正是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一大提案的由来。
吴焰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持续开展的提案》,其在提案中指出了包括“风险共担政策遭背离”、“筹资标准过低”、“统筹层次偏低”、“诊疗信息共享程度偏低”在内的四大典型问题。
而除了吴焰提案中指出的四大问题给保险公司造成的困难外,从地方保监局的公开信息中,记者也看到了大病保险业务对承保保险公司的更为“实际”的挑战。
如江苏保监局在其2013年12月30日印发的《江苏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基本规范(试行)》中有关“医疗监督管理”的部分就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在基本医保主管部门的授权或联合工作模式下,通过医疗巡查、驻院监督、病案评估、以及优化支付方式等方式,积极开展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可见,医疗费用管控是保险公司承保大病保险业务不可轻视的环节。
具体到大病保险赔付核查,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道德风险和超额赔付,冒名就医、挂床住院、过度医疗等问题,都是保险公司面临的实际问题,本报也对过度治疗监控难的问题进行过报道(详见本报2013年12月19日《辽宁农村大病保险调查:77%农民投保件均补偿半年增超一倍至4288元》)。江苏保监局就此要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基本医保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综合住院率、综合住院次均费用、综合住院自费率等量化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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